压力容器I、II、III级的划分

2019-07-24

今天,德润正明的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压力容器的等级划分:

第三类压力容器,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为第三类压力容器:

高压容器;

中压容器(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);

中压储存容器(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,且pV乘积大于等于10MPa·m3 );

中压反应容器(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,且pV乘积大于等于0.5Pa·m3);

低压容器(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,且pV乘积大于等于0.2MPa·m3 );

高压、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;

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;

使用强度级别较高(指相应标准中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)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;

移动式压力容器,包括铁路罐车(介质为液化气体、低温液体)、罐式汽车[液化气体运输(半挂)车、低温液体运输(半挂)车、永久气体运输(半挂)车]和罐式集装箱(介质为液化气体、低温液体)等;

球形储罐(容积大于等于50m3);低温液体储存容器(容积大于5m3)。

低温液体储存容器(容积大于5m3

第二类压力容器,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为第二类压力容器:

中压容器;

低压容器(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);

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(仅限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);

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;

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。

第一类压力容器 ,除上述规定以外的低压容器为第一类压力容器。

可见,国内压力容器分类方法综合考虑了设计压力、几何容积、材料强度、应用场合和介质危害程度等影响因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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